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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I-P-10-03 特定廢棄物管理作業標準

文件修訂履歷

版次日期文件名稱制訂人
第1版2026-04-13特定廢棄物管理作業標準葉嘉岑

簽核紀錄

角色姓名日期
制訂人葉嘉岑2026-04-13
覆核人呂盈嬅2026-04-13
核定人潘芸榕2026-04-13

  1. 目的:妥善處理特定廢棄物,避免影響生產產品之品質及對人員之危害。
  2. 範圍:實驗室。
  3. 定義:特定廢棄物係指實驗室所產生之生物性、化學性危害之廢棄物。
  4. 權責:品管部。
  5. 作業說明:
    1. 實驗室之一般廢棄物,依一般廢棄物處理。
    2. 實驗室微生物培養後產生之可能具感染性廢棄物,需先使用高壓高溫滅菌釜滅菌121℃15分鐘做滅菌處理後,再依『一般廢棄物管理作業標準』處理。滅菌後應填寫「廢棄微生物測試片滅菌紀錄表」。
    3. 實驗室內之空容器廢棄時,若為無危害性之空容器,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規定之垃圾分類方式予以分類,再分別將其投入一般垃圾、資源垃圾與其他分類容器內。。
  6. 相關文件:
    1. 廢棄物管理程序(GQP-P-10)
    2. 廢棄微生物測試片滅菌紀錄表(FM-P-10-01)
  7.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