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GWI-A-01-03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作業標準

文件修訂履歷

版次日期文件名稱制訂人
第1版2026-04-13新進人員教育訓練作業標準葉嘉岑

簽核紀錄

角色姓名日期
制訂人葉嘉岑2026-04-13
覆核人呂盈嬅2026-04-13
核定人潘芸榕2026-04-13

  1. 目的:使新進員工能迅速融入工作環境,並提高生產之效率。
  2. 範圍:所有新進員工。
  3. 定義:無。
  4. 權責:行政/廠長室。
  5. 作業說明:
    1. 新進人員講習:新進人員於報到時,應就實際人數考慮給予集中或個別講習,其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管理制度、薪資管理制度、薪資福利、產品介紹、安全衛生等,完畢後,記錄在「新進人員評核表」。
    2. 新進員工作業指導:新進員工送交用人單位後,單位主管應指派幹部或資深人員指導各項作業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安全,必要時,可安排至相關單位實習,使其儘快進入狀況並熟習必要之知識技能。
    3. 新進員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依實際需要排定教育訓練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但從事使用生產性機械或設備應增列三小時;對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應增列三小時。
    4. 生產與品管等單位規劃直接參與化粧品GMP/ISO 22716作業之新進人員, 於試用期內,單位主管應安排GMP/ISO 22716相關理論與實務訓練課程,並接受測驗,成績並列入試用期滿之「新進人員評核表」評核參考。測驗成績70分(含)以上方可安排執行相關之GMP/ISO 22716作業; 當評核成績為69分(含)以下,於必要時應安排補訓。
    5. 用人單位主管,試用期間應不定期主動關心其實習表現,並就其工作能力、作業品質、學習能力、配合度等就其觀察結論,於試用期滿後,記錄於依不同職別之「新進人員評核表」後,轉行政/管理單位登錄存檔。
  6. 相關文件:
    1. 教育訓練管理程序(GQP-A-01)
    2. 新進人員評核表(FM-A-01-01)
  7.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