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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I-P-06-04 批號編碼作業標準

文件修訂履歷

版次日期文件名稱制訂人
2103.8.1增訂4.外銷中國大陸地區批號編碼作業說明與編碼陳正信
1.0101.02.23第1版發行, 參考GMP要求新制定陳正信

簽核紀錄

角色姓名日期
制訂人葉嘉岑2026-04-13
覆核人呂盈嬅2026-04-13
核定人潘芸榕2026-04-13

  1. 目的:為使產品批號編碼有所依據,以利產品追溯與鑑別,特訂定本標準。
  2. 範圍:凡內部訓練生產之產品(成品與半成品),包含代工產品、重製產品。
  3. 定義:無。
  4. 權責:生產部。
  5. 作業說明:
    1. 產品批號,以每一個調製鍋視為一批。
    2. 依照『調製作業標準』,每批產品均需進行唯一之批號編碼,且半成品與成品批號標示編碼相同。成品充填與噴印標示,均需依照此編碼進行識別。
    3. 本批號編碼原則以(□□□□)進行:四碼
      1. 前兩碼為調製當月鍋次之流水碼01~99。調製鍋次於每月1日重新編碼。
      2. 第三碼為調製當年之年份碼,以大寫英文字母A~Z代表。年份碼區其年份碼代表如下,每十年輪迴一次:

正常品

A

B

C

D

E

F

G

H

I

J

      1. 第四碼為調製當月月份碼,為1~9,A(10月), B(11月), C(12月)。
      2. 範例:

01F3: 2025年3月第1批

12GC: 2026年12月第12批

01H5: 2027年5月第1批

  1. 相關文件:
    1. 調製作業標準(GWI-P-06-03)
  2.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