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GWI-A-01-02 特定人員訓練作業標準

文件修訂履歷

版次日期文件名稱制訂人
第1版2026-04-13特定人員訓練作業標準葉嘉岑

簽核紀錄

角色姓名日期
制訂人葉嘉岑2026-04-13
覆核人呂盈嬅2026-04-13
核定人潘芸榕2026-04-13

  1. 目的:使執行特定工作之員工,能依其職能受到足夠之訓練,以達成公司交付之任務與品質目標。
  2. 範圍:執行特定工作之員工。
  3. 定義:無。
  4. 權責:行政/廠長室、品管、生產、倉管。
  5. 作業說明:

1.當人員有執行特定工作需求時,可由相關學、經歷、相關訓練(可為內、外部教育訓練),透過測驗或實作方式,證明符合執行特定工作之能力,以「特定人員任用資格鑑定表」加以評估後授權。內外訓流程參照【教育訓練管理程序】。

2.對執行特定工作人員,由行政/廠長室單位依照下列條件與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資格鑑定,登記於「員工教育訓練卡」中並核定之。

3.各項特定人員資格條件如下:

人員名稱學歷訓練科目鑑定方式權責單位
儀器校驗人員專科以上量規儀器檢校實務訓練及鑑定合格品管主管
調製檢驗人員專科以上化妝保養品調製檢驗訓練訓練及鑑定合格品管主管
原料及包材進料檢驗人員高中職以上品管訓練訓練及鑑定合格品管主管
成品檢驗人員高中職以上品管訓練訓練及鑑定合格品管主管
內稽人員高中職以上內部稽核訓練訓練及鑑定合格品管主管
調製人員不拘生產操作訓練訓練及鑑定合格生產主管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註)不拘特定設備操作訓練筆試或實務操作生產主管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專業技術人員24小時外訓證書品管主管

註:機械設備參見「特定設備總覽表」

六、相關文件:

1.教育訓練管理程序(GQP-A-01)

2.員工教育訓練卡(FM-A-01-08)

3.特定設備總覽表(FM-A-01-14)

  1.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