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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P-H-03 委託受託管理程序
文件修訂履歷
| 版次 | 日期 | 文件名稱 | 制訂人 |
|---|---|---|---|
| 第1版 | 2026-04-13 | 委託受託管理程序 | 葉嘉岑 |
簽核紀錄
| 角色 | 姓名 | 日期 |
|---|---|---|
| 制訂人 | 葉嘉岑 | 2026-04-13 |
| 覆核人 | 呂盈嬅 | 2026-04-13 |
| 核定人 | 潘芸榕 | 2026-04-13 |
- 目的:確保工廠委託外部製造、檢驗、清潔、設施維護、廢棄物處理等品質能達到本公司要求品質與水準。並確保受託製造加工品質能符合委託商之需求。
- 範圍:委託外部廠商製造、包裝、檢驗分析校正、廠區消毒清潔、設備及廠房設施維護、廢棄物處理等外包業務。客戶委託我方之製造加工業務等。
- 定義:
- 受託商:接受我方委託各項服務之廠商。
- 委託商:委託我方加工服務之廠商。
- 權責:採購室。
- 作業說明:
- 委外委託:
- 依作業需求,填寫「採購單」,並經由部門主管簽核。
- 議價及決定供應商:
- 採購室接獲「採購單」時,應參考「供應商名冊」之合格供應商,新購物品應進行多家議價並決定供應商。
- 若某因素需另尋新供應商時,則需依【供應商管理程序】執行。
- 評估之權責如下說明:
- 委外製造包裝:委外單位提供必要的資料供正確的執行委託製造的操作之用,以確保受託商確實充分瞭解有關產品、作業或測試等任何問題,以避免廠房、設備、人員、其他物料或產品等受到危害。
- 品管單位對於確保受託商備有適當的廠房、設備、知識、經驗及適任的人員等來承擔合約中規定的事項,負有最大的責任。必要時可在受託商處作現場稽核為之,稽核後應製作書面報告,並提供給受託商作為改進之參考。
- 委外檢驗分析校正:委外檢驗分析校正,由品管單位對候選之檢驗單位進行評估,以確保滿足檢驗所需之品質、精密度與交期等需求。
- 設備及廠房設施維護,廠區消毒清潔:由生產單位對於設備或廠房設施維護受託商進行評估。以確保滿足維修所需之維護品質、精密度、時間等需求。採購時若有特殊要求或規定時(如人員資格、設備、流程、系統…等),需先與供應商做事前之溝通,以確保購入產品能符合實際之要求。
- 採購單位須提供受託商正確執行業務所需之所有資訊。
- 採購單位須與委託單位,依照2-3.之說明,評估受託商執行委託業務之能力與其生產力,並確保受託商具有足以執行合約之能力,且評估受託商遵守規範之能力及確保其能依共識執行合約業務。
- 採購單發出:
- 採購單經廠長核准後,始可發出__「採購單」予廠商,由受託廠商確認簽名回傳。必要時開立__合約書。
- 採購之交貨跟催:
- 為確保廠商如期交貨,採購部門應於進料日期前3~7日,做適當之跟催並記錄於採購單,以確保材料能適時、適質、適量的供應。
- 供應商應依本公司__「採購單」之交貨期限,如期交貨,若未能如期交貨且影響到生產進度時,需與供應商另訂交期,並記錄於原「採購單」__內。
- 採購單變更:
-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可主動通知廠商協調變更交期、數量、規格等,變更內容應記錄於原__「採購單」__內。
- 驗收:
- 若物品交貨,應由倉管人員或採購單位依廠商送貨單據做點收後,通知品管進行抽樣,依【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進行檢驗,以確保品質符合要求。
- 若分析測試校正、廠區清潔消毒、設備維護保養等服務,由原請購單位或採購單位依廠商服務單據做驗收,並將簽收單據交採購單位結案。
- 入庫:
- 採購產品入庫依【倉運管理程序】執行。
- 受託:我方於受託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確保具有符合合約要求之能力、經驗及足以勝任之人員。
- 未經委託商之事先同意,不得將合約所委託之工作再委託予第三人。
- 如受託後,再委託予第三人時,應與第三人訂立協議書,確保委託商能取得與原合約所載業務有關之所有資訊。
- 使委託商易於執行合約所規範之檢查與稽核。
- 除合約別有約定外,任何可能影響其提供之服務或產品品質之改變,於執行受託業務前,均應告知委託商。
- 工廠於委託或受託時:
- 應就委託商與受託商各自應履行之義務與責任,明定於合約書或協議書。
- 受託商並應將其受託業務有關之所有資料,提供或保留使委託商取得。
- 委託商及受託商對於怨訴處理程序已達成共識,並訂於合約書或協議書中。
- 委外委託:
- 相關文件:
- 供應商管理程序(GQP-H-02)
- 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GQP-Q-02)
- 倉運管理程序(GQP-T-01)
- 供應商名冊(FM-H-02-02)
-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