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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P-Q-10 品管實驗室管理程序
文件修訂履歷
| 版次 | 日期 | 文件名稱 | 制訂人 |
|---|---|---|---|
| 第1版 | 2026-04-13 | 品管實驗室管理程序 | 葉嘉岑 |
簽核紀錄
| 角色 | 姓名 | 日期 |
|---|---|---|
| 制訂人 | 葉嘉岑 | 2026-04-13 |
| 覆核人 | 呂盈嬅 | 2026-04-13 |
| 核定人 | 潘芸榕 | 2026-04-13 |
- 目的:維持品管實驗室之安全性與專業性。
- 範圍:品管實驗室。
- 定義:無。
- 權責:品管部。
- 作業說明:
- 人員管制:
- 管制非相關作業人員未經同意禁止進入。
- 於實驗室內進行測試,應穿實驗衣。
- 實驗室內包括冰箱,嚴禁存放食物、飲品。
- 實驗室內禁止飲食。
- 儀器、設備使用:
- 使用前,須熟悉相關檢驗設備操作作業標準,確實了解正常使用程序。
- 發生異常時,須通知部門主管,必要時通知相關人員或供應商進行維修找出原因,儘快修復。在維修完成前,應貼上暫停使用標示,以免誤用。需校正之儀器、設備,應於修復後進行查核或校正程序,並經複核後重新啟用。
- 需校正之儀器、設備應依【機械檢驗設備校正管理程序】依既訂時程進行內外校程序。
- 使用完畢須確實清潔並保持乾淨。
- 試劑、溶液、參考標準品、培養基配製:
- 購入之試藥需貼上「試藥標籤」,配置之試藥需貼上「配置試藥標籤」。
- 使用完畢應妥善存放,殘舊及模糊不清的標示,應立即更換。
- 微生物室使用須知:
- 微生物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著實驗衣、帽,雙手消毒後方可進入微生物室。
- 須確實使門關上以維持微生物環境。
- 實驗前後,均須清潔檯面,並洗淨雙手。
- 使用無菌操作檯,應記錄使用時數,以統計濾網使用時數。
- 留樣室管理與留樣: 原料、半成品、成品之留樣,依『樣品留存作業標準』進行留樣。
- 環境監控: 依『廠區通風管理作業標準』記錄實驗室與留樣室之溫度。
- 人員管制:
- 相關文件:
- 機械檢驗設備校正管理程序(GQP-Q-06)
- 樣品留存作業標準(GWI-Q-10-01)
- 廠區通風管理作業標準(GWI-P-08-05)
- 試藥標籤(FM-Q-10-02)
- 配置試藥標籤(FM-Q-10-03)
-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