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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P-R-01 製程資料管理程序

文件修訂履歷

版次日期文件名稱制訂人
第1版2026-04-13製程資料管理程序葉嘉岑

簽核紀錄

角色姓名日期
制訂人葉嘉岑2026-04-13
覆核人呂盈嬅2026-04-13
核定人潘芸榕2026-04-13

  1. 目的:為使所有製程資料能隨時保持最新版本,以為製造及檢驗之依據。
  2. 範圍:廠內製造之原物料檢驗、調製、充填包裝作業標準等均屬之。
  3. 定義:無。
  4. 權責:原料與內容物: 研發; 充填與包裝: 生產部; 包材: 商開/採購。

資料製作

研發、生產、品管

調製標準書 (FM-R-02-04)、

調製品質檢驗標準書 (FM-R-02-06)、

充填包裝標準書 (FM-P-06-02)

核准發行

各發行單位 (如研發、生產部)

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 (GQP-M-01)

收發管理

研發、生產、商開/採購

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 (GQP-M-01)

修改與變更

研發、生產、商開/採購

變更管制管理程序 (GQP-Q-09)

作廢銷毀

各權責單位

品質紀錄管理程序 (GQP-M-06)

  1. 作業說明:
    1. 製程資料製作:
      1. 原料與內容物:內容物經確認後,由研發製作「調製標準書」、「調製品質檢驗標準書」等製程資料。
      2. 產品充填與包裝: 充填與包裝作業標準由生產或品管擬定「充填包裝標準書」,經會簽相關單位後由生產部主管核准,生產部發行。
      3. 前述1-1, 1-2項製程資料經核准後,由各發行單位於文件蓋上"發行章"。
    2. 製程資料收發:
      1. 除包材外,權責單位發給相關單位使用之製程資料副本,應加蓋"副本"章。
    3. 製程資料修改:
      1. 內容物、包材製程資料進行變更時,須依【變更管制管理程序】執行設計變更會知相關單位,並依前述1項製作製程資料。原料、充填與包裝製程資料則依表單流程核准即可。
      2. 製程資料版次由1版開始,依修訂版次逐次增加1版。
      3. 製程資料變更時,需執行前述2項之製程資料收發作業。新版製程資料發行後,需參照舊版之收發紀錄收回舊版,並蓋上"作廢"章。舊版除正本留存外,副本原則上收回銷毀,以防誤用。
    4. 製程資料管理:
      1. 製程資料,除包材外,由權責單位製發副本,各單位不得私自影印使用。
      2. 內容物製程資料之閱讀權限為研開與生產製造單位與主管,除總經理同意外,其他部門與人員不得調閱、影印。
      3. 保存期限規定:各項之製程資料同文件儲存期限,見【品質紀錄管理程序】。
    5. 客戶製程資料:
      1. 當客戶製程資料變更時,同廠內製程資料作業方式進行舊版作廢與新版次管理。
      2. 當客戶合約終止時,得應客戶保密要求進行製程資料之收回或銷毀。
  2. 相關文件:
    1. 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GQP-M-01)
    2. 變更管制管理程序(GQP-Q-09)
    3. 品質紀錄管理程序(GQP-M-06)
    4. 調製標準書(FM-R-02-04)
    5. 調製品質檢驗標準書(FM-R-02-06)
    6. 充填包裝標準書(FM-P-06-02)
  3.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