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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P-R-03 檢驗設備管理程序

文件修訂履歷

版次日期文件名稱制訂人
第1版2026-04-13檢驗設備管理程序葉嘉岑

簽核紀錄

角色姓名日期
制訂人葉嘉岑2026-04-13
覆核人呂盈嬅2026-04-13
核定人潘芸榕2026-04-13

  1. 目的:為使廠內使用量測、儀器設備等能藉由維護、保養、校驗程序來確保其準確度和精密度,進而保證產品品質。
  2. 範圍:凡從事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等作業之量測儀器設備均適用。
  3. 定義:無。
  4. 權責:品管室、生產部。
  5. 作業說明:
    1. 編號原則:

檢驗設備編號共三碼:□ - □ □ □

                   ![](../assets/images/gqp/GQP-R-03_img01.png)        
      1. 類別:以功能區分,以英文字母代表之,其分類如下:

代號

A

B

C

D

E

F

G

H

    1. 檢驗設備請購與驗收:
      1. 各單位因生產需使用檢驗設備時,需會知品管部門,品管部門視需求、庫存及精度狀況統籌後,依【採購管理程序】提出申請。
      2. 購入後,需注意其配件、操作說明、出廠報告及數據文件等是否齊全。
      3. 若為驗證用軟體,則需由供應商提供測試合格報告後(或由品管部門進行驗證測試合格後),才可執行驗證作業。
    2. 登錄管制:
      1. 檢驗設備於驗收校正完成後,由品管部門依類別登錄於「檢驗設備總覽表」上。
      2. 品管部門應依各檢驗設備之性質制定校正週期及允收基準等,載入「檢驗設備總覽表」中,以作為日後安排校正及判定之依據。
    3. 使用:
      1. 各單位使用檢驗設備時,需依各設備之『檢驗設備操作作業標準』之規定操作,各操作人員由使用單位主管負責訓練(必要時可請品管部門協助教導),訓練完成後才可進行操作。
      2. 使用部門在使用量測儀器前需先確認是否經校正合格且在規定之有效期限內;反之則應停止使用,並通知品管部門處理。
      3. 使用時若發現有異常,需立即停止使用,馬上通知品管部門處理。
    4. 保養維護:
      1. 定期保養:由品管部門依檢驗設備校正週期,於校正作業時一併做保養維護。
      2. 日常保養:由使用者於日常使用時,依其外觀之清潔狀況,實施簡易之外觀擦拭;如接觸微生物相關物品,於使用後需用75%酒精消毒。
      3. 消耗品應準備一定之庫存,以維持設備之正常運作。
    5. 校正作業:
      1. 校正方式可分為下列三項,並依據【機械及檢驗設備校正管理程序】執行:
        1. 外校:由品管部門送國內外認可實驗室校正,其校正報告可追溯至國家或國際標準,但如國內無法提供可追溯至國家或國際標準之檢驗時,則可以製造商之檢驗報告或以委外比對方式替代之。
        2. 內校:由內部人員以標準器(需經外校合格)做標準,按檢驗設備之校正週期並依『檢驗設備內校操作作業標準』執行校正。
        3. 免校:要求之精密度寬且變異性不足以影響量測判定者,或無直接做品質判定(僅作參考用)者,則可予以免校,並在適當位置貼上“免校"識別標籤。
      2. 校正用之標準器,僅可作校正用,不可移作他用,且需妥善保管。
      3. 校正場所之溫度在一般常溫下皆可進行校正動作。
      4. 校正結果之處理,依結果貼上適合之「機械檢驗設備校正標籤」:
        1. 合格:校正後符合允收標準範圍內時,則判定合格,並在適當位置貼上“校驗合格"識別標籤。
        2. 不合格:其處理方式分為下列幾種:
          1. 降級或更換使用場所:將其換至精度要求較低之場所使用,並需註明誤差值,以便修正用。
          2. 註明誤差值修正或限制使用範圍。
          3. 送修或調整:由校正單位或委外執行。
          4. 報廢:無法修理時,由品管部門申請報廢之。
      5. 校正後,如發現偏差太大,品管部門應評估校正前是否影響產品品質,如有影響時,品管部門應通知相關單位共商對策,並記錄於相關之檢驗表內,以利追查。
    6. 量測品管:
      1. 各單位使用前需注意是否在正常狀況下,如是否有歸零、指示燈運作是否正常等。
      2. 查看檢驗設備是否仍在有效期間內。
      3. 量測時發現有異常,需立即反應給品管部門處理,品管部門需視情況標示“暫停使用",經品管部門同意後才可使用。
  1. 相關文件:
    1. 採購管理程序(GQP-H-01)
    2. 機械及檢驗設備校正管理程序(GQP-Q-06)
    3. 檢驗設備總覽表(FM-R-03-01)
    4. 檢驗設備操作作業標準(GWI-R-03-XX)
    5. 檢驗設備內校操作作業標準(GWI-Q-06-XX)
    6. 機械檢驗設備校正標籤(FM-Q-06-01)
  2.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