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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I-P-06-03 調製作業標準
文件修訂履歷
| 版次 | 日期 | 文件名稱 | 制訂人 |
|---|---|---|---|
| 第1版 | 2026-04-13 | 調製作業標準 | 葉嘉岑 |
簽核紀錄
| 角色 | 姓名 | 日期 |
|---|---|---|
| 制訂人 | 葉嘉岑 | 2026-04-13 |
| 覆核人 | 呂盈嬅 | 2026-04-13 |
| 核定人 | 潘芸榕 | 2026-04-13 |
- 目的:確保產品調製品質與人員安全,並減少物料及人力的浪費。
- 範圍:全體生產單位。
- 定義:無。
- 權責:品管部、生產部。
- 作業說明:
- 生產單位依【生產管理程序】排程開立之「生產派工單」確認調製人力、物料、設備是否達到要求,若無法滿足則提出申請調整。
- 進行調劑作業前,依【製程管制程序】須先檢查與確保:
- 製造相關之所有文件均能被取得及使用,包括各『機械設備操作作業標準』、「調製標準書」。
- 使用原料均能取得,且皆依【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核可放行。
- 設備具備正常運轉狀態,量測設備等皆已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內。
- 秤料用容器、工製具皆已依『設備清潔消毒作業標準』與『工具與耗材衛生作業標準』進行清潔,與必要時進行消毒。
- 製造區依『廠區清潔及消毒作業標準』實行清潔作業,避免與前次操作之原料混雜。
- 調製半成品之批號,依照『批號編碼作業標準』依序進行批次編號,其批號與成品標示編碼相同。
- 調製人員已穿著必要之防護性衣物,以保護人員健康與產品衛生,依照『作業服裝作業標準』執行。
- 秤料應有操作規定如下:
- 原料進秤料區前,應檢查外包裝是否清潔,外觀髒污應加以清潔,避免於開啟時污染。
- 盛裝原料秤料容器,均應加蓋,且加以標示能隨時易於辨識。
- 取料之製具(如勺子、抽料管)應清潔。
- 秤料作業應於秤料室之進行,所有原料應依據「調製標準書」量測秤重,置於有適當標示之乾淨與合適之容器。大宗原料,例如純水、油類等,須先置於已預先標定容量刻度之暫存桶定量。
- 原料秤取後,應依實際秤料量逐一記錄,以利庫存管理作業。若餘料有意退回倉庫者,應將包裝容器密閉並做適當標識。
- 因作業需要而將原料分裝之容器,應確保不得影響原料品質,且予以適當的標示,得追溯至原包裝品質狀態、並註明分裝人員與日期。分裝原料之儲存條件應與原料相同或更嚴苛。
- 秤料發現異常之原料(例如變色、變味、液漏等),應通知品管與倉管人員,並依【標示管理程序】加以標示進行區隔處理,避免誤用。
- 易產生粉塵且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粉劑原料,應於有適當抽風裝置空間操作,或以液體原料進行前處理(預先攪拌混合),操作人員並應配戴適當防護裝置。
- 預先配製的原料,需妥善標示,包括名稱、配製日期、使用期限與配製負責人等,儲存期限依「調製半成品儲存期限表」。
- 調製之主要設備、原料及半成品之容器,均應能隨時易於辨識。
- 調製主要設備、加料順序、溫度等條件,應依照「調製標準書」進行操作,並將實際操作條件加以記錄,以利追溯。
- 調製製程應有管制方法與允收標準、抽樣條件,依【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執行,並對於該批半成品做出判定,記錄於「調製檢驗記錄表」上。
- 經判定合格之半成品,經品管於「批次記錄表」上蓋合格章後,方得進行後續充填包裝作業。
- 經檢驗不符合允收規格之半成品,應通知相關單位協助加以補正,必要時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以調查原因並提出適當報告。經補正且經檢驗合於產品規格範圍內,方得進行後續充填包裝作業。
- 調製完尚未充塡之半成品應儲存於適當之容器,適當環境、指定之區域,對於可能因儲存造成產品之品質變異加以預防保護,儲存期限依「調製半成品儲存期限表」。
- 相關文件:
- 生產管理程序(GQP-P-03)
- 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GQP-Q-02)
- 標示管理程序(GQP-Q-07)
- 製程管制程序(GQP-P-06)
- 設備清潔消毒作業標準(GWI-P-01-A1)
- 廠區清潔及消毒作業標準(GWI-P-08-02)
- 工具與耗材衛生作業標準(GWI-P-08-01)
- 批號編碼作業標準(GWI-P-06-04)
- 作業服裝作業標準(GWI-P-07-02)
- 機械設備操作作業標準(GWI-P-01-XX)
- 調製標準書(FM-)R-02-04
- 調製檢驗記錄表(FM-Q-02-05)
- 調製半成品儲存期限表(FM-P-06-04)
- 批次記錄表(FM-Q-02-26)
- 生產派工單(FM-P-03-05)
- 品質異常處理單(FM-Q-04-01)
- 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