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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P-Q-05 客戶抱怨管理程序
文件修訂履歷
| 版次 | 日期 | 文件名稱 | 制訂人 |
|---|---|---|---|
| 第1版 | 2026-04-13 | 客戶抱怨管理程序 | 葉嘉岑 |
簽核紀錄
| 角色 | 姓名 | 日期 |
|---|---|---|
| 制訂人 | 葉嘉岑 | 2026-04-13 |
| 覆核人 | 呂盈嬅 | 2026-04-13 |
| 核定人 | 潘芸榕 | 2026-04-13 |
- 目的:為保障客戶對本公司產品使用所發生的投訴案件有統一的處理手續,並防止類似行為的再次發生,特制定此辦法。
- 範圍:網路投訴及業務回報均屬之。
- 定義:
- 客戶抱怨來源分為:
消費者,品牌商,通路商等。
- 客戶抱怨範圍包括:
內容物問題:
- 異味或變味, 氣味不喜歡, 氣味過重或過淡。
- 變色。
- 油水分離或水乳分離。
- 滋潤度變差。
- 稠度變化。
- 有雜質異物。
- 容量不足。
外觀問題:
- 內外包裝錯誤。
- 商品溢漏或毀損。
- 主包材功能不良。
- 密封不良。
- 印刷不良。
其他與商品或服務抱怨: 如需要檢驗報告、商品標示、宣稱問題、使用過敏等。
- 權責:
業務單位
客服單位
客戶抱怨反應單
品管
客戶抱怨反應單
品質異常處理單
生產/研開/品管
客戶抱怨反應單
生產/研開/品管
客戶抱怨反應單
品管
客戶抱怨反應單
處理單位(品管、業務、客服)
客戶抱怨反應單
- 作業說明:
- 客服單位或業務單位在受理客戶抱怨後(尤其電話投訴),應將投訴回饋內容填寫完整,包括品名、製造日期與批號、抱怨事項、客戶使用方式等資訊,必要時收集商品照片(外觀抱怨)或取得抱怨商品(內容物抱怨),及與客戶協議之結果交品管單位處理。
- 客戶抱怨處理流程:
與客戶協議:
- 賠償:若為公司責任,業務或客服人員需請客戶提出客訴品或購買商品證明(若就醫時,消費者醫療證明),若無商品收據則以購買店家銷售定價訂之。若客戶採郵寄寄回商品時,公司得另提供客戶寄送郵資。
- 換貨:業務或客服人員需請客戶寄回商品,公司提供相同商品或約等值商品,若客戶採郵寄寄回商品時得視情節由公司補償郵資。
- 換貨外加贈贈品:若為公司内部責任,則依前b.項辦理外,得依情節由品管判定加贈贈品。
業務或客服人員與客戶協議,必須將協議結果記錄於「客戶抱怨反應單」,由品管單位登錄後,請資材單位於三個工作日內(含當日)寄送商品。
品管單位收到客戶抱怨單後,須先登錄,轉相關單位於三個工作日內(含當日)回覆客戶或寄換商品,必要時請業務前往處理。若需對客訴品進行檢驗者,則以收到退回品後開始計算。因故無法於上述時間完成者,需先告知客戶。
- 品管於接收到業務或客服人員「客戶抱怨反應單」後,應進行編號與登錄目錄,判定責任單位,並傳遞至權責單位進行原因分析及提出對策,若判定屬再發或公司系統性問題,則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依【偏差與矯正預防措施管理程序】處理。
- 客戶抱怨反應單權責單位:
權責單位負責
- 原因分析: 可提供業務單位說明原因。
- 應變對策:臨時對策以降低損失、確保品質為原則。
- 矯正與預防對策:改善對策以徹底糾正不良,預防再發生之功效為原則。
異常分類對應權責單位如下:
- 原料或內容物:由研開研究對策。
- 包材:由品管、採購單位轉供應商研究對策。若為供應商責任,則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必要時開立「矯正及預防措施要求書」,交由採購人員要求供應商說明與提出改善辦法。
- 製程、設備、作業方式問題:由生產單位、品管單位研究對策。
- 其他原因:由相關責任單位研究對策。
- 對策效果評估、確認與追溯:
- 品管負責對策效果評估、確認與追溯。
- 品管負責對客訴案件進行統計,於品質會議中提報討論。
- 品管留存「客戶抱怨反應單」。
- 回覆客戶: 由適合之處理單位依權責單位回覆原因內容回覆客戶,並將處理方案(包括換貨或賠償),確認客戶收到並滿意後,再將結果記錄於「客戶抱怨反應單」後,於處理人員欄簽名,呈報單位主管人員,並送至廠長室核准後方可結案。
- 記錄保存依【品質記錄管理程序】之規定辦理。
- 相關文件:
- 偏差與矯正預防措施管理程序(GQP-Q-04)
- 品質記錄管理程序(GQP-M-06)
- 客戶抱怨反應單(FM-Q-05-01)
- 品質異常處理單(FM-Q-04-01)
- 矯正及預防措施要求書(FM-Q-04-02)
- 附件:無。